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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死刑犯巧妙串供,一人去就死,活着的那个人替死者养母

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5-04-15 08:55    点击次数:163

南宋光宗绍熙年间,建康府的漂阳县城接连发生两起杀人命案。该县衙的官吏经过缉捕,终于将二名案犯:李甲和孙乙拘拿归案。

但是,对杀人重案,县衙无权定案判刑,初审结束后必须将犯人押解到建康府复审。

此时,由溧阳县至建康府有200多里的路程。清晨,天色微明,公差把两个犯人上好枷具,慢慢悠悠地上路了。两个犯人有时并行,有时一前一后,由于同病相怜,为解途中寂寞,便开始小声交谈起来,公差也懒得去制止。两个既已认罪,自知死期不远的犯人,便毫无顾忌地互相述说自己的案情以及家中的情况,越谈越投机。

傍晚,他们来到一个客店住宿,公差又让两人挤在一张床上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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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夜时分,李甲悄俏对孙乙说:“我们碰巧在差不多前后时间内犯案,又在同一镇上,你杀人时也没当场被人看见,是不是想想办法。我家中有老母孤身一人,家境贫寒,我死后只怕老母也难以活命。要不你到府复审时,大喊冤枉,把一切罪过都推在我身上,反正我也熟悉了你的案情,由我一人全部承担下来。你家境比较富裕,有幸解脱,能替我养活母亲,让她安度晚年,我死也瞑目了。不知你意如何?。”

孙乙一听,顿时觉得眼前一亮,好不高兴,满口应承。

第二天,在路上,二人又慢慢合计如何把口供编得天衣无缝。说着说着,到了建康府衙门。

建康府知府姓张名构,是南宋初年抗战派大臣张浚的儿子。

张构为名相之后,年轻时就出来做官,很有政绩,当过户部、吏部、兵部、刑部侍郎,再出来担任建康知府,已是一个相当老练干敏的官员,治狱尤以严谨明察著称。

犯人解到后,他立即升堂复审。

张构看过溧阳县上呈的案卷,便开始审问犯人。谁知当问孙乙所犯何罪时,孙乙大喊冤枉,边哭边申诉:“我没有杀人,杀某人的可能就是李甲。”

张知府听了吃惊不小,忙让他说明原委。孙乙接着说:“李甲把某人杀死之后就逃之天天,被害人家属并不知他是真凶。不久,李甲又杀了一人,才被抓获。这是在来府复审的路上,我从李甲口中套出案情,方才了解清楚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在县衙却供认自己是凶手呢?”知府追问。

孙乙定了定神,伪装真切地回答道:“在县衙审讯时,不是我不愿说明实情,一方面也真不知道。由于被害人家平时与我有仇,就怀疑到我,跑去告官,把我抓来。县官昏庸又受贿赂,就用严刑逼我招供,我受不了毒刑拷打,只得含冤招认了。”

张构再令把李甲带上公堂审讯。结果,李甲一口承担了两件命案,所供与孙乙相同。张构思索片刻,认为所供属实,当即下令马上去掉孙乙身上的枷具,当堂释放。而李甲被处以极刑。

漂阳县城的百姓听说两件杀人案是如此结局,十分惊讶。

结果,县衙的有关官吏也都被张知府以“枉判人罪”的过失受到处分。

此后没有人敢对知府大人所判的案子提出疑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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